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医保药品外配处方规范管理,强化处方流转全流程监管,坚决打击伪造、变造虚假处方等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就医购药合法权益,12月18日下午,高台县医保局组织召开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工作培训会议,县医保局分管领导、业务股室负责人及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共120余人参加培训。
会议组织学习了《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传达了省、市医保局关于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外配服务和定点零售药店外配处方管理的要求,并对我县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工作进行了政策培训和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健全工作机制。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规范处方外配管理的重要意义,全面做好医保电子外配处方流转系统接口改造、接入及应用工作,进一步优化外配处方开具流程,缩短参保人员等候时间,必要时开设外配处方便民门诊,组织全科医师统一开具外配处方,为符合条件的普通疾病或慢性病患者提供处方外配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流转外配处方须经医院医保医师签名并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后有效。二要严格审核,强化管理,规范处方流转。自2025年1月1日起,定点零售药店凭张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外配处方销售药品,符合规定的可以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暂不接受张掖市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要认真核查处方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核准处方用药信息、有效期等以及参保人信息,切实加强定点零售药店外配处方管理。三要压实责任,强化监管,注重宣传培训。各定点医药机构要严格落实国家医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要求,要定期开展外配处方管理培训,提高医师、药师和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处方管理政策宣传,提高参保人健康意识和法治意识,引导患者合理就医、合理用药。要压实医疗机构用药保障责任及管理责任,规范医师开具外配处方行为。构建起监管有力、措施有效、责任明确的长效管理机制。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把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情况纳入打击欺诈骗保相关行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营造良好的基金监管政治生态,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